人身险预定利率研究值首现回升 行业定价趋稳消费者选择更丰富

   发布时间:2026-04-28 21:46 作者:孙雅

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出现止跌回升态势,为保险市场带来新变化。此前,保险销售领域“利率又下调”“保险要涨价”等宣传语频繁出现,引发消费者关注,如今这类声音逐渐平息。这一转变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一则消息密切相关。

4月2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利率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2026年一季度例会。会上,保险业专家对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展开研讨,结果显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1.93%,较上季度回升4个基点,这是该研究值自披露以来首次上调。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于2025年1月首次披露,至今共公布6期,分别为2.34%、2.13%、1.99%、1.90%、1.89%、1.93%,近五个单期有可比数据,呈现先降后升态势。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此次预定利率研究值首次触底回升,意味着持续近两年的利率下行预期出现阶段性修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谢远涛分析,推动预定利率研究值回升有宏观面支撑因素。我国GDP稳步上升,经济开局良好,市场长端利率逐渐企稳,5年期以上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核心参考指标整体趋于稳定,为回升提供基本前提。同时,行业研究值计算引入250日和750日移动平均机制,具有滞后性,反映的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利率企稳回暖的累积效应,1.93%的回升是对已发生向好信号的“滞后确认”。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也指出,预定利率研究值首度止跌回升,核心驱动在于十年期国债等长端利率企稳回暖,经动态调整机制中移动均线的滞后平滑效应显现,叠加一季度经济良好开局,促使其筑底反弹。西部金融研究院秘书长袁梅则从宏观利率环境、行业利差损风险、动态监测机制三方面阐述原因,认为宏观利率环境边际企稳,长端收益率有支撑;行业利差损风险显著收敛,安全边际增厚;动态监测机制落地生效,行业协会科学研判。

预定利率研究值作为保险产品定价的关键指标,是人身险公司动态调整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的参考基准。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此前通知,当人身保险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去年7月,第三期研究值发布后触发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由2.5%降至2.0%,引发行业保险产品预定利率进入下行周期,产品保费上涨,旧有高利率产品纷纷停售。而此次最新一期研究值回升后,目前与2%相差7个基点,且未触发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这一变化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利好。田利辉表示,保单内含的保证收益不再快速缩水,消费者恐慌性抢购动机消失;定价预期趋稳,保费短期内不会上调;利率环境平稳为险企创新留出空间,有望催生更契合消费者需求的养老与健康保障产品。袁梅提到,长期保障产品收益确定性提升,普通型寿险、年金险、重疾险等定价更友好,同等保费可获得更高保额或更优现金价值,长期持有收益小幅上行;保障成本下降,性价比改善,利率上行直接降低定价折现因子,消费者获取终身/长期保障的单位成本下降,杠杆率提升;市场供给更稳定、选择更丰富,稳定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节奏,减少停售炒作。谢远涛认为,短期内保险产品定价将进入相对稳定的平台期,消费者可更从容地进行保障规划;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收益预期会变得更加可预测;有助于渠道端恢复较为规范的销售节奏,避免“炒停售”乱象。

对于预定利率后续走势,受访人士认为或将企稳。谢远涛称,预定利率研究值需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当前预定利率最高值25个基点及以上,才构成触发预定利率上限下调的条件,年内触发预定利率被动下调的概率非常低,不过温和调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袁梅表示,短期来看预定利率将以稳为主、小幅波动,不突破2.0%上限,中长期则将跟随宏观利率与行业风险动态调整,整体来看,2.0%上限不会松动,利差损风险防控是硬约束。田利辉直言,年内预定利率维持2.0%几乎已成定局,行业迎来难得的负债成本稳定期,但这不意味着定价进入绝对“平稳期”,动态调整机制随市精算锚定,若长期利率中枢再度下探,研究值会缓慢走低,预定利率便存在继续下调的内在逻辑。

在低利率环境下,普通型产品利率企稳是否会促使更多公司转向推广分红险成为关注焦点。田利辉表示,普通型利率企稳为分红险提供了更明确的保底锚,将加速行业向“低保底、高浮动”模式迁移,一季度分红险占比已逾八成,正是这一理性选择的体现。袁梅则认为,可能不会引发行业大规模转向分红险,因为两类产品定位不同,是互补而非替代关系;普通型利率企稳会提升其竞争力,有利于均衡发展,避免过度依赖分红险;监管引导产品结构均衡,不鼓励单一产品扎堆。谢远涛表示,预定利率保持相对平稳,意味着固定成本的底部有了一个相对可预期的锚点,保险公司可通过分红险的浮动收益部分动态对冲投资端波动,市场好则多给分红,市场弱则调低分红演示,在机制设计上实现对利差损风险的内生缓释,因此不一定会促使更多公司转向推广分红险。

近年来,在“报行合一”和低利率背景下,分红险凭借“保底收益 + 浮动分红”的设计不断扩容。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寿险业分红险保费占比超过80%,重回2010年至2013年的高位水平。然而,过度偏向储蓄属性的产品结构弱化了保险风险保障核心功能。如何平衡“通过分红险化解利差损风险”与“推动保障型产品创新、回归保险本源”,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

袁梅建议从四方面着手:一是稳负债、防利差损,严格执行预定利率上限,严控定价利率与投资收益错配,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拉长资产久期,稳定投资收益;二是产品以保障为核心,提高重疾、医疗、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保障杠杆,弱化理财化、短期化,聚焦全生命周期风险保障;三是在风险可控下提升供给质量,创新聚焦保障责任、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理赔效率,不搞“利率噱头”,不做高风险激进定价;四是压实主体责任与监管协同,保险公司加强精算、投资、风控联动,依托保险行业协会利率研究机制,持续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实现行业稳健与市场活力长期统一。谢远涛表示,费率端“向内调整”比“外部干预”更重要,保险公司应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从追求规模向追求价值的经营模式转换;在产品创新上,避免“重储蓄、轻保障”倾向,在分红险基础上进一步嵌入长期护理、失能收入损失等保障元素,增加实质性风险补偿功能;在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险领域,产品设计的复杂性决定了费率厘定和利率假设不能完全套用相同框架,适度灵活的监管导向有助于行业回归“保障”本源。田利辉认为,平衡的关键在于“降刚兑成本”与“回归本源”双轮驱动,一方面通过分红、万能等机制让客户共担风险,压降刚性负债成本以稳负债;另一方面深耕养老、健康等长期保障型业务,以专业服务重构价值,严守“报行合一”与适当性管理,实现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增长的范式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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