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积极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近日发布公告,将7家欧盟实体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同步实施多项限制措施。
根据公告内容,即日起禁止国内出口经营者向被列入名单的7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同时严禁境外组织或个人将中国原产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对于正在进行的相关业务活动,相关方须立即终止。若存在特殊情况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需向商务部提交专项申请,经严格审批后方可开展。
此次被纳入管控名单的欧盟实体包括:比利时赫斯塔尔公司(FN Herstal, Fabrique Nationale de Herstal)及其关联的FN Browning集团,这两家企业以军工产品制造闻名;捷克奥姆尼波尔公司(OMNIPOL a.s.)、圣剑军械公司(EXCALIBUR ARMY spol.s.r.o)以及捷克航空研究与试验研究所(VZLU AEROSPACE a.s.),这三家机构在航空航天和国防技术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德国亨索尔特公司(HENSOLDT AG),作为全球知名的传感器系统供应商;还有捷克SpaceKnow捷克分公司(SPACEKNOW INC., odstepny zavod s.r.o),该公司专注于卫星数据分析技术。
公告明确指出,相关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强化对敏感物项的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安全与国际责任相统一。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既是对国际安全形势的积极回应,也体现了中国在出口管制领域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成果。















